电话:051587386505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要闻动态

《关于“才·阜行动”的实施意见》摘要一

来源:阜宁人才中心 时间:2020-09-21 作者:阜宁就业 浏览量:

专门人才:

1. 加大专技人才引进力度。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,对企业全职新引进具有正高职称、副高职称(高级技师)、中级职称(技师)的人才,三年内每年给予3.6万元、2.4万元、1.8万元的薪酬补贴,租房的每年给予6000元、4800元、3600元的租房补贴,在阜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房价总额6%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。

2. 培养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。对获得“大国工匠”“江苏大工匠”“江苏工匠”“盐城工匠”等称号或在国家、省市竞赛前三名的技能人才,给予1∶1的配套奖励。自获奖或来阜工作下月起三年内参照正高、副高、中级职称每年给予3.6万元、2.4万元、1.8万元的薪酬补贴。

3. 鼓励专技人才提升能力。支持和组织企业员工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,对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,给予一定的交通、食宿补贴;对生产一线岗位的技能人才,经职业技能鉴定,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,最高可给予4000元补贴。

4. 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。推行企业首席技师、特级技师制度,参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待遇执行,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、期权制,符合条件的,优先推荐为劳模等人选。对企业在聘的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可参照本单位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技师班(预备技师班)毕业生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、职称评聘、职位晋升及参加专业技术考试时,资格待遇可参照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论定。


分享到:
客服服务热线
051587386505
工作日 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30-18:00
关于我们
产品与服务
收费标准
网站特色
咨询反馈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阜宁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苏ICP备19021727号-1

地址:阜宁县上海路158号 EMAIL:fnjycy@163.com

Powered by PHPYun.

用微信扫一扫